五歲以下幼兒活動和休息時間的指引

[2019-08-06]

兒童早期(early childhood) 是身體急速發育和認知迅速發展的一段時期,這段時期也是幼兒形成個人生活習慣、但仍可對家庭生活方式的習慣作出適應和改變。

為了五歲以下幼兒的健康和整體福祉,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 WHO)於2019 年4 月發出五歲以下幼兒活動和休息時間的指引,建議每天二十四小時內身體活動或睡覺所需的時間、和在屏幕前只坐但不活動的最長時間或時間限制,這份指引是根據最新和可靠的研究數據、專家的共識、價值觀和取向的考慮、接受性、可行性、公平、資源等作出的。

為了達到建議的身體活動和休息時間,需要顧及每天二十四小時的整體活動,因為每天包含睡眠、坐着時的活動(sedentary activities) 及輕量、中度和劇烈的體力活動。幼兒應參與多種不同與發育相符、安全、具樂趣和以遊戲為主的體力活動,坐着時活動的質量也是重要的,互動和不使用屏幕的活動,例如閱讀、講故事、唱歌、測驗智力的遊戲等對社交和認知的發展都是很重要的,也能提供娛樂和讓幼兒鬆弛。定時入睡和起床的時間能確保適量和高質素的睡眠。

這份指引適用於所有五歲以下的健康兒童,不論性別、文化背景、或是家庭的社會經濟狀況等,也適用於不同活動能力的兒童,至於患有殘障或疾病的兒童,家長應向醫護人員尋求更多的指導。

為了獲得對健康最大的益處,幼兒應做到指引內每天二十四小時的體力活動、坐着的行為和睡眠,若能將受限制和只坐不動的看屏幕時間改為中度或劇烈的體力活動、但仍保持適量的睡眠會提供額外的益處。

( 一) 少於一歲的嬰兒:
( 甲) 每天多次作不同方式的體力活動,尤其是互動、在地上做的遊戲,愈多愈好;至於那些還未能自行活動的嬰兒,每天俯臥最少三十分鐘( 稱為「俯臥時間」、tummy time),應分佈在醒時的多個不同時段。

( 乙) 被限制的時間( 例如坐在嬰兒車或嬰兒用的高椅、將嬰兒揹在背後等),每次不超過一小時;不建議看屏幕;坐着不活動時,鼓勵閱讀和講故事。

( 丙) 高質素的睡眠( 包括小睡):出生至三個月:每天十四至十七小時;四個月至十一個月:每天十二至十六小時。

( 二) 一至兩歲:
( 甲) 每天最少做一百八十分鐘不同類型和強度的活動,包括中度和劇烈的體力活動,分佈在每天的不同時段,愈多愈好。

( 乙) 被限制的時間( 例如坐在嬰兒車或嬰兒用的高椅、將嬰兒揹在背後等),每次不超過一小時,也不要長時間坐着。一歲的幼兒:不建議使用屏幕( 例如看電視、視頻和電腦遊戲等),兩歲的幼兒,限制使用屏幕時間為每天不超過一小時,愈少愈好。坐着不做活動時,鼓勵閱讀和講故事。

( 丙) 每天有十一至十四小時高質素的睡眠(包括小睡),要有定時入睡和起床的時間。

( 三) 三至四歲:
( 甲) 每天最少一百八十分鐘不同類型和強度的活動,其中最少六十分鐘是中度和劇烈的體力活動,分佈在每天的不同時段,愈多愈好。

( 乙) 被限制的時間( 例如嬰兒車、嬰兒用的高椅、將嬰兒揹在背後等),每次不超過一小時,也不要長時間坐着。限制使用屏幕時間為每天不超過一小時,愈少愈好。坐着不做活動時,鼓勵閱讀和講故事。

( 丙) 每天有十至十三小時高質素的睡眠( 包括小睡),要有定時入睡和起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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