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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友詩:台灣懲罰僅殺雞儆猴 擁香港居民身分 取消台灣戶籍影響不大
(2019/3/18)



台籍全國政協委員凌友詩在兩會期間,高調發表支持「兩岸統一」論。台灣內政部表示,她違反台籍人士不得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的規定,對她處以法定最高額50萬元新台幣罰款,並研究取消其戶籍。凌友詩接受內地《環球時報》訪問表示,台灣對她的懲處只為對台灣居民「殺雞儆猴」,又稱自己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及特區護照,取消其台灣戶籍「對我影響不大」。

凌友詩在兩會發言時自稱「來自台灣的女孩」遭網民嘲諷,她受訪時回應說「我從台灣出來的時候是女孩,才17歲」;她隨父母工作移居香港,台灣戶籍落在朋友家,台灣身分證和「所謂『中華民國護照』」仍然有效;1986年她已獲香港永久居民資格,其後亦取得香港特區護照;人大常委會1996年釋法,規定凡具有中國血統、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國國籍法規定、具有中國國籍條件者,都是中國公民,「港台都是中國領土,所以我是正兒八經被明確了身分的中國公民。」

凌友詩指出,台灣當局要對她罰款及取消其戶籍,主要因為台灣沿襲過往的「戒嚴令」和「懲治叛亂條例」,「仍然把大陸當成『敵區』」。她認為台籍人士不得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的限制只應涉及台灣現役軍人和政府高層,若波及平民是「違反人權、限制人民自由」,批評當局對她罰款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

凌友詩又說台灣當局亦「很清楚」取消戶籍對她影響不大,她日後「只是需要用香港居民身分進入台灣,但並不是進不去」。對於有報道稱「凌友詩無懼被取消戶籍」,凌友詩形容「這種語氣很糟糕,好像我在隔海對台灣當局喊話似的」,強調自己並非說「怕」,「而是覺得身在台灣支持統一的許多人,在台灣這種違反人權的條款之下生活,比我更需要獲得國家和國際的關注」。

(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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