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信發展商「返租」協議 港人購大灣區舖位後僅獲一期租金 工聯會促港府助解決
(2019/1/19)



不少港人近年到內地大灣區置業投資。有港人稱,2014年向珠海一發展商購買商舖後,發展商以高回報率說服他們「返租」,他們遂將物業「返租」對方子公司,至今僅收得一期租金,商廈則仍處於「半爛尾」狀態,血本無歸。

事主Wilson及阿Man稱,近年見港珠澳大橋將通車,看好珠海商機,2014年分別以69萬元人民幣及65萬元人民幣,購入珠海市香洲區「海納城」商舖。當時發展商向他們提出每年約8%租金回報率,說服他們與發展商的子公司簽訂「返租」協議,承諾二人會於2017年開始收到租金。二人其後均簽訂20年租約,同時全數繳付買舖款項。

兩人續稱,隨2017年收到一期租金後,再未能收到任何租金。他們向發展商追討,Wilson引述發展商表示自己「無錢」,正在融資中,其後一年半也沒任何「聲氣」。工聯會表示,接獲該樓盤有近30名香港事主,共涉2000萬元人民幣。

阿Man則稱,大感無助及不開心,又自言感到矛盾,當初「對國家有信心」,所以才「真金白銀」在內地投資,這次除了損失金錢外,更失去對內地發展及法制的信心。

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中山中心主任潘志輝解釋,即使事主希望循法律途徑追討,但因簽訂返租協議的並非發展商本身,相類子公司往往只是空殻公司,故可能沒任何資產償還賠款。

潘志輝及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提醒欲於內地置業的市民,切勿輕信地產商或物業代理提出「返租」協議的回報率而買入物業,應親身視察及估算物業應有回報,同時亦應留意內地的樓宇物業法例。他們又期望港府能與內地相關部門溝通,解決相類返租協議產生的問題。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主頁] [即時加國] [即時國際] [即時財經] [即時港聞] [即時兩岸]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Tel.: (416) 321-0088     Fax: (416) 321-9663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