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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民主黨議員赴警總 受害人身分投訴警6.12不當使用武力
(2019/6/26)



6月12日大批示威者聚集金鐘一帶,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其間發生嚴重警民衝突,警方被指使用過分武力。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今午(26日)前往灣仔警察總部投訴警察課,以受害人身分投訴警方6.12當日不當使用武力,涉違反守則。民主黨亦要求政府盡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就6.12衝突展開全面調查,還原當日所有角落的真相。

胡志偉表示,當日下午約4時,他身處添美道近中信大廈行車路,看見示威者正疏散,其間有警員向他的方向發射催淚彈,在他背後爆發,故他向警方前行,要求見指揮官。然而,他說,當他行近警方到距離20至30米左右,有警員再度向他發射另一枚催淚彈,在他約兩至三米外爆開。他指出,當時周邊已沒有示威者,僅得他和多名記者,並不構成威脅,他認為警員近距離施放催淚彈不合理,就此作投訴。

另外,黃碧雲、尹兆堅及林卓廷6.12當日下午約3時半趕到添華道示威前線,欲調解警民對峙場面,他們說,當時已利用大聲公表明議員身分,惟警方在無警告下對他們噴射胡椒噴劑。

尹兆堅指出,當他表明身分後,隨即被警員噴胡椒噴劑約10秒,導至他短暫視力模糊。其後,他走到中信大廈2樓,目擊警方在大廈外不斷施放催淚彈,大批示威者湧入大廈,場面危險。他和李卓人到大廈外勸警方停止,當時示威者亦正離開,但他看到有警員持長槍向示威者身後「放冷槍」,至少兩枚。他表示,不能接受警員在無表明身分下「好似打獵」地肆意開槍,故就此投訴。他亦說會向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反映。

胡志偉表示,政府必須就6.12衝突展開獨立調查,還原真相,以解決目前政治困局。被問若沒有涉事警員或指揮官的編號和身分如何作投訴,他回應說,警方有責任不要「警警相衛」、調查當日各區間的行動決策。

作為監警會前委員的黃碧雲表示,一般而言,受害人投訴時需指明投訴哪一警察及其編號,但即使不知道編號,若受害人清楚記得事發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事件經過,「可要求警方報返上嚟,究竟指揮官及前線警員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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