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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畢涉傘運案刑期出獄 黃之鋒回應林鄭發言:她流的是眼淚 市民流的是血
(2019/6/17)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早(17日)刑滿出獄,稱對自己錯過兩次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佔領示威,感到遺憾。被問及下一步的行動,他表示,在獄中無法了解局勢最新發展,現會先與其他眾志成員商量再決定,並會參與反修例的抗爭。
黃之鋒今早約10時半步出荔枝角收押所,他神情輕鬆,向在場等候的記者及聲援市民微笑。他表示,已服畢所有涉及雨傘運動案件的刑期,又感謝港人上街近日接連遊行反修例,形容示威是「振奮人心,沒想到雨傘運動過了五年後,夏慤道會被重新佔領」,又稱「未來超過百萬人上街的遊行一定陸續有來」。
他表示,出獄後會與港人並肩作戰,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下台和撤回修例,並收回對示威的「暴動」定性。他在電視直播上看見特首因修例落淚,稱「當她流的是眼淚,香港市民在金鐘流的是血」。
黃之鋒2014年佔旺期間違反禁制令,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3個月;高等法院上訴庭其後裁定他刑期上訴得直,改判入獄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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