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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湯家驊:沒武器「第二排」衝擊警方示威者亦可被控暴動罪
(2019/6/17)



警務處長盧偉聰昨晩(17日)澄清,只是稱上周三(12日)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衝突中,有一小部分人行為涉嫌干犯暴動罪,不是說整個示威是暴動。身兼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早(18日)表示,示威者當時即使手上沒武器,但若配上頭盔等裝備,在「第二排」跟著前面示威者衝擊警察防線,都有可能被控暴動罪,因他們當時都有破壞社會安寧的意圖;他指出,2016年旺角騷亂後,法庭已有同類案例。

湯家驊今早在香港電台一節目亦表示,他不贊成當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今次事件,「我看不到警方有很重大的錯失」;就算警方當日施放催淚彈驅散某些未見有衝擊意圖的群眾,也是預防他們聚集騷動的做法,在外國並不罕見。

湯家驊表示,上周三當日因有示威者衝擊警察防線,特首林鄭月娥和盧偉聰用「暴動」來形容當時事件,亦無可厚非。對林鄭月娥及行政會議成員應否就修例爭議公開道歉,湯家驊表示,林鄭月娥「表面上很冷漠,內心上很感性」,在多次內部討論上均顯得很激動和自責,「相信她必然會爭取最快機會跟市民作正面和真誠的道歉」,政府願為犯錯道歉,亦符合文明社會的需要;至於他自己,湯家驊則說,他對修例的解說工作,在行會成員中是做得最多,但對自己其間政治敏感度不足,他也有責任公開向市民道歉。

另外,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在同一節目稱,在盧偉聰昨晚澄清前,他曾公開表示對林鄭月娥的當面解釋和道歉等「收貨」,其後即被太太狠批他「怎可哪麼容易收貨」,笑言幾乎「家變」;他認為,當局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上周三警民衝突,並真誠執行相關檢討,才可令社會重新真正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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