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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3成員被票控不守立法會秩序
(2019/10/14)
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及兩名女成員何秀儀及吳嘉兒,於今年3月的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上發言後,戴上面具及手持示威標語,並衝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其間一名女成員涉襲擊一名保安員,案件今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3人各被控以一項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何秀儀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名,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12月2日再訊,以讓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指示。
3名答辯人分別為吳嘉兒(21歲、教大學生)、鄭家朗(19歲、樹仁學生)和何秀儀(21歲、城大畢業生),各被票控一罪,票控指3人分別於今年3月16日在立會綜合大樓2樓1號會議室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規限獲准進入立法會大樓的人士及其行為的行政指令》第11,即他們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而該指令是用以規限任何人進入立法會會議議廳範圍或規限該些人士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的行為。
何秀儀另被控一項普通擊襲罪名,控罪指她於同日同地襲擊許耀德。據了解事主為立法會保安員,雙方有肢體接觸,而事主事後被驗出有傷勢。
控方今在庭上表明可進行答辯,但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12月2日以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指示,獲裁判官批准。另外何秀儀一案,裁判官下令她可繼續以500元保釋外出,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另外不得進入立法會大樓內及其附近100米範圍內。
鄭家朗在庭外表示,行政指令須先由律政司親自簽署批核,並在10月1日前檢控,形容這是來自政府的打壓,消滅一切反對聲音。他又批評,何秀儀被控普通襲罪名是在開庭的5日前才被通知,上述兩案他們都未收齊控方文件,所以一切都留待辯方律師取得控方文件後才能決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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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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