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蔡維邦:大律師公會對示威者暴力「可恥地沉默」 公會:一直譴責任何暴力
(2019/10/15)



【18:53】大律師公會回應指,公會一直毫無保留地譴責由任何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暴力,日後將會繼續在適當的時候發聲明。公會對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的個人意見沒有回應。

【15:15】曾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上周去信公會主席戴啟思及其他執委,辭任公會副主席及其他職務。蔡維邦今(15日)在《南華早報》撰文,表示身為大律師必須對近日示威者的暴力予以譴責,惟大律師公會卻選擇沉默,蔡與公會分歧甚廣,因而離任。本報已向大律師公會查詢,正待回覆。

蔡維邦發表題為<>評論文章,表示大律師公會對於示威者的暴力「可恥地保持沉默」。他提及,近日在電視上看見示威者縱火燒銀行,破壞商店、餐廳、港鐵站,以及襲擊政見不同者,他們目無法紀,令社會秩序瓦解,不但影響市民,亦對香港經濟及有限的自治帶來嚴重影響。他說,樂見年輕人有政治理念,經深入研習及思考,或是未來領袖。不過,青年近月放棄理性討論,將問題訴諸野蠻及暴力,甚至犯下嚴重罪行,這是目空一切,漠視他人權益的行為。蔡維邦留意到,不少犯法的示威者宣稱已有心理準備入獄,及被標籤成「義士」,以他執業經驗而言,浪漫化(romanticising)犯法行為是不值得。蔡維邦又指出,各種破壞行為絕無意義,無人會認為持續的紛亂最終會達致「真民主」。蔡維邦嚴斥為「暴徒(Rioters)」開脫罪責的意見領袖,稱雖然政府在處理今次事件有誤,一些警察亦可能濫暴,但仍然不能合理化一個人的罪行。蔡維邦強調,大律師特別有責任譴責暴徒及縱容他們的人,可是大律師公會的大部分成員卻一直沉默;由於他的立場與公會分歧甚廣,因此離任。

資料顯示,48歲的蔡維邦專長刑事訟訴,去年中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去年曾任旺角大衝突案中的被告梁天琦的辯護律師,他替梁天琦求情時曾說,如他一般年紀的港人,只貪圖逸樂,沒有為香港民主爭取過什麼,自責指「我呢個generation嘅人做過咩呢?咩都冇做過」,又說過「今時今日發生嘅事,係我呢個generation製造出嚟」。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主頁] [即時加國] [即時國際] [即時財經] [即時港聞] [即時兩岸] [讀者報料] [採訪組]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Tel.: (604) 231-8998     Fax: (604) 231-9881/9884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