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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中六生涉藏軍刀鐵通准保釋 官令須出席全部補習課堂
(2019/10/15)
本港周日(13日)多區發生警民衝突,其中一名中六生被指藏有攻擊性武器,26歲地盤工人涉損壞警車,兩案今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再訊。
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的被告林浩軒(18歲)為中六生,控罪指他於今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福華街與欽州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瑞士軍刀及一枝鐵通。據悉,他於警方清場時被捕。
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再訊,讓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裁判官亦下令他須出席全部補習課堂,並於下次提訊時提供出席紀錄。
另一案被告羅偉洛(26歲)被控一項刑事損壞,指他於今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損壞警車AM7898。他同為另一宗被控於10月1日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的被告。
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間不准保釋。據悉,有警員目擊被告以磚塊擲中警車車頭,他被截查時被搜到有激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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