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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否認港鐵月台非禮女學生 飲泣自辯:人生第一次被指摘犯法
(2019/4/18)



一名已婚警署警長,涉嫌在港鐵站月台非禮16歲女學生。他否認一項非禮罪,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自辯時一度飲泣,稱案發時趕赴警察訓練日,因不想遲到才在事情發生後衝進車廂,其時真誠相信女學生接受道歉和不追究事件。

入職警隊34年、準備退休的被告趙魯光(55歲)出庭自辯,他透露,與太太青梅竹馬,相識43年,有兩名女兒,幼女是港大法律系畢業生,現於工業貿易署工作;大女取名「渝」字,代表與太太感情「至死不渝」。

被告自言關注女兒成長,認為「言教不如身教」,身為電視迷的他為女兒著想不會看電視,只准女兒收看新聞節目。被告說,由於他多年教誨,女兒品格良好,讀書多年從未遲到,又呈上女兒成績表印證。

被告憶述案發當日,他正前往位於太子的警察體育遊樂會,出席警察訓練日。他於荔景站入閘後前往2號月台,見荃灣線列車未到,找椅子坐下。不久列車到站,被告來不及收拾便起身上車。

被告稱,當時焦點只放在列車上,未有留意途人及事主X;X從他身後快步走至,「cut線」轉左,由於他手正垂下,此料不及下觸碰到X背包,「我相信個女仔(X)依家都唔明我點解會掂到佢。」

被告指出,事發後向X道歉,解釋近兩分鐘事件屬意外,見她回復平靜,真誠相信她不會追究便趕上列車。被告強調,當時正前往「職業生涯最後一次訓練」,他多年來從未遲到,所以不想遲到留下污點,故此快步走進車廂。

被告堅稱,當時不知有人就事件報警才離開。被告說時情緒激動,哭說「身為警察,人生第一次俾人指摘犯法」,因事件瘦了10磅又睡不着。

被告獲多達38名同僚上司寫信擔保人格,眾人今日有到庭旁聽。審訊押後本月30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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