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鄧桂思醫療紀錄未盡善 沒記載醫生解釋類固醇有何利弊 事主何決定

[2024.04.23] 發表

【明報專訊】聯合醫院近7年前疑「開漏藥」,患乙型肝炎的鄧桂思兩度換肝後不治。死因研訊昨傳召腎科和腸胃肝臟科專家證人,兩人均認同事主因未獲處方乙肝抗病毒藥引致肝炎發作。醫管局中央腎科委員會主席雷聲亮供稱,聯合醫院醫生林治崑在事主醫療紀錄未有明確記載,向病人解釋處方類固醇有何等利弊,而良好醫療紀錄應有相關資訊,讓其他醫生知悉,「醫療紀錄沒有,我就無法得知」。

兩專家皆認同無開抗病毒藥致肝炎

腎科專家證人雷聲亮獲邀為鄧桂思在聯院求診情G撰寫醫療報告,他昨供稱,事主2016年8月獲處方血壓藥紓緩蛋白尿無效,轉用類固醇是合理判斷,惟未獲處方抗病毒藥,很可能引致乙肝復發和肝衰竭。他稱乙肝抗病毒藥於2017年初是新引入藥物,部分專科如腸胃肝臟科可處方,腎科則未可;當時腎科醫生可建議病人自費處方,或諮詢腸胃肝臟科醫生。

稱該藥當時屬新藥 腎科未可直開

林治崑早前供稱曾於事主醫療紀錄記載「已解釋服用類固醇6個月的利弊」。雷昨稱,醫療紀錄無列明有何等利弊,例如乙肝復發風險、其他治療選項和事主自費服用抗病毒藥的權利等,亦無記載病人是否聽畢解釋後仍決定服用類固醇。他稱另一聯院醫生陳小劍逐步為事主減少類固醇劑量亦合適,惟陳無向事主確認早前未獲抗病毒藥原因,否則可減低乙肝復發機率。

醫局事後訂指引 須一併處方

代表醫管局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指出,醫管局於2017年5月、即鄧桂思事件後發出臨H指引,顯示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例如類固醇可誘發乙肝發作,建議一併處方抗病毒藥。鄧桂思長女胡尚佑問及,為何其他醫生當時未有指引仍懂開藥,雷聲亮稱專科醫生須持續進修,形容服用類固醇的乙肝病人須處方抗病毒藥「是廣為人知的醫學知識」,「不一定需要出了指引才認知」。

事後研究:短服重類固醇足誘乙肝

腸胃肝臟科專家證人中大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教授黃麗虹引述其研究供稱,服用高劑量類固醇,即使時間不長,仍會導致乙肝發作。陪審團問到,研究結果於鄧桂思事件後發表,事發時醫生須一併處方類固醇和抗病毒藥是否常識(common sense)。黃稱,當年對處方類固醇的建議仍在演變(evolving),惟相信大部分醫生會一併開藥,「你可以話common sense,但是common sense都不可以預期個個都這樣做」,直至醫管局制定臨H指引,「自此大家都識做」。

黃稱,其研究顯示未獲抗病毒藥乙肝病人服類固醇後,乙肝發作一年發生率7.8%,其中每日服用20至40毫克類固醇者則為6.4%;以事主最初獲處方40毫克類固醇、10周後入院推算,乙肝發作發生率1.5%,並推斷她服藥前乙肝病毒量已較高。但她稱,乙肝病毒量高不代表會即時破壞肝細胞,相信是鄧獲減類固醇劑量時導致免疫重組誘發肝炎。【案件編號:CCDI 808/17】

明報記者

(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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