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4.08
    星期三

調查權覆核案 監警會:只研究非調查

[2020.04.08] 發表

【明報專訊】社工呂智恆早前提請司法覆核,稱監警會主動介入調查社會騷亂事件乃越權及違反《監警會條例》。高等法院去年12月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案件昨以視象遙距聆訊方式審理。監警會一方陳辭稱,監警會做的是研究,並非調查,只會梳理時序和蒐集資料,又承認就去年6至7月的大型公眾活動,暫未與任何證人會面。法官聽取陳辭後,押後頒布裁決。

申請方:會提建議 超「找事實」範圍

申請人為呂智恆,由資深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代表;答辯人為監警會,由資深大律師黃繼明代表。雙方大狀沒有出庭,透過直播屏幕陳辭。監警會早前表示,報告會審視社會衝突,目的是「找出事實」(fact-finding),但夏博義質疑會方最後會向特首提交建議,以免同類事件發生,他相信報告具調查性質,超出「找出事實」範圍。

夏博義稱,監警會在條例下可跟進警方匯報的投訴、為警隊的不足之處提建議等,但主動調查社會事件已屬越權(Ultra Vires)。他又說,監警會的工作與投訴警察課重疊,若雙方報告有矛盾,將引致混亂。

黃繼明反駁,監警會的研究(study)和調查(investigation)不同,只會整理衝突時序、訪問相關的人,以作出事實裁斷。他舉例,若有示威者投訴遭警員圍毆,監警會將蒐集不同時段的資料,例如何時放催淚彈、示威者何時聚集等,順序羅列,故未必和投訴警察課的報告內容相似。

黃強調條例賦予監警會作出「附帶於執行該等職能的所有事情」,代表會方有廣泛權力回應社會事件。不過法官楊家雄問到,就去年公眾活動中對警隊的投訴,監警會有否安排相關者問話,黃稱監警會無法定權力傳召證人,現時沒有與任何投訴人或證人會面。

法庭昨早的遙距聆訊,庭內有投影幕直播大律師陳辭,過程大致順利,只是播音系統間中有回音,令律師兩度以為楊官正在說話。楊官笑說「可能我戴口罩,你看不到我的嘴巴,才產生誤會」。楊官在散庭時感謝雙方律師及法庭職員事前的準備工夫。

【案件編號:HCAL2924/19】

(反修例風暴)

更多港聞
記者稱為港工作非中國 商經局無正面回應鳳凰衛視違「一中」否
【明報專訊】香港鳳凰衛視記者昨在白宮記者會向美國總統特朗普發問,特朗普詢問她是否替中國工作時,女記者回答「不,我為香港工作。(No, I w... 詳情
【明報專訊】面對人口急速老化,本港安老院舍宿位供不應求。社會福利署最新數字顯示,去年底本港逾4.1萬名長者輪候院舍,其中在護理安老宿位方面,... 詳情
警隊446人非預知離職 增近四成 射逾萬發催淚彈橡膠彈 水炮車出動65次
【明報專訊】保安局昨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引述警方表示,去年6月反修例風波開始,至今年2月,警隊非預知離職人數為446,較去年同期升38.5%... 詳情
議員質疑19人撤控因警疏漏 鄭若驊:不時檢視檢控決定
【明報專訊】反修例風波下警方拘捕7613人。律政司早前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透露截至2月29日,共有1235人已經或正進行司法程序,當中19人... 詳情
13教師收譴責信 教局:再犯DQ
【明報專訊】反修例期間,有教師涉違反專業操守被投訴。教育局昨於特別財委會文件回覆議員書面問題,稱去年6月至今年1月底,已完成125宗涉及違反...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9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