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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主席任命程序校內公眾諮詢 檢討專責小組指正研究3個模式
(2019/1/17)



政府去年12月再任命李國章為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引起部分學生不滿。港大學生會評議會2018年度校委會主席任命程序檢討專責小組,今日在校內舉行公眾諮詢,收集學生及教職員意見。專責小組主席黃程鋒稱,正研究3個值得參考的模式,並於本月27日向評議會提交報告,當中包括建議一個全新方案。

黃程鋒稱,第一個為參考港大「新校長任命程序」中物色委員會(SearchCommittee)的組成。他說,物色委員會成員涵蓋較廣,包括校委會主席、大學教職員、學生及校友等,故認為可作參考,惟仍在研究當中架構,如校委會主席的物色委員會成員應否包括校友等。

第二個為參考港大過往校委會選出主席的方法。專責小組成員丁皓天稱,1912年港大第一屆校委會,由成員自行選出主席,與現時由校監委任不同。但他強調,當時與現今校委會成員的人數及組成方法不同,故專責小組會再作研究。

第三個為參考中大選出校董會主席的過程。專責小組成員劉樂遥稱,按中大規程,校董會可提名主席,校監會聽取意見作出委任。她稱,此情況下校監傾向榮譽性質。同時,專責小組亦參考中大2016年委任校董會新主席的情況,當時有成立提名委員會考量校董會主席遴選準則,並有諮詢論壇等。

黃程鋒稱,報告除提及以上三個模式值得參考之處外,專責小組整合所有資料後,期望「會砌到一個為港大設計的方案」。他說,專責小組向評議會提交報告並獲接納後,任期即時完結。評議會之後會向校方提交及公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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