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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詳述中大衝突事件時序 謝振中:暴徒反口違承諾
(2019/11/13)



警方今午(13日)舉行例行記者會,詳述昨晚(12日)中大衝突事件的時序。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表示,警方行動目的是防止有人在吐露港公路上投擲物品,引致道路使用者或其他市民受到嚴重威脅,甚至死亡。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稱,昨晚約9、10時,警方希望和平解決事件,已表明正安排撤退,但暴徒仍不斷投汽油彈和射弓箭,警方撤離二號橋後,暴徒仍在橋上燒雜物及向吐露港公路投擲汽油彈等,「明明承諾警察離開的前提,是暴徒不要向橋下扔雜物,結果呢?……根本反口的,不是警察,是暴徒。校方作出擔保,我們給予校方足夠空間兌現承諾,但最後都一一落空」。以下為汪威遜所述的時序:警方見情況冷靜下來,曾一度離開現場,讓現場繼續自然運作。食環署清理現場路段時,被暴徒攻擊,警方因此再次到現場處理,在二號橋設立防線,禁止再到該處。當時能及時制止,不讓暴徒上二號橋,以令吐露港公路能暢順運作。警方與暴徒已對峙一段時間,校方曾有代表與警方聯繫,問警方能否撤離二號橋。警方與校方有協議,只要暴徒不再上橋,向下扔雜物,警方可以撤離到橋的後方。不過,當校方代表返回與暴徒討論時,暴徒即時違反承諾,向警方防線步步進逼,警方當時在沒選擇下,唯有使用催淚煙,並多番警告,要求不要再向警方防線進攻,因警方只是要堅守防線。

暴徒行動沒有停止,並向警方投擲磚頭及大量汽油彈,警方在沒選擇下進行拘捕行動,拘捕了數人。中大校長段崇智曾與警方溝通,在場指揮官清楚表明警方完全可以移離防線到橋尾,只要學生及校方承諾不要再於橋上投下雜物,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警方絕對可以撤離。

不過,當段崇智返回與學生溝通,段與學生轉身想再與警方傾的時候,警方看到有學校職員叫其他暴徒不要跟隨着,但當時有暴徒手持電鋸及未點燃的汽油彈,向警方防線繼續前進。警方曾即時給予警告促勿再接近防線,因為這不是討論的適當方法及時間,其時有人在山坡上向警方投擲硬物,警方在無可選擇下曾向山坡使用催淚煙,而正在前進的學生亦向警方使用汽油彈,所以警方再用武力驅散。警方與校方曾達成承諾,警方願撤離,只要暴徒不再用汽油彈,惟當時使用汽油彈情況沒有停下來;警方仍嘗試後退,否則無法給予校方與學生討論空間,而暴徒繼續用硬物、弓箭、燃燒彈、信號彈向警方攻擊,警方在無可選擇下使用催淚煙驅散。在此危險情況下,警方曾召喚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到現場協助,主要是為了讓警方安全撤離。警方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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