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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會長覆核警擅闖校園 稱有學生準備留守至犧牲性命
(2019/11/13)



警方與示威者昨日(13日)在中文大學爆發激烈衝突。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今日(14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有關警方無合法理由及手令下數次進入校園的決定,以及前兩日在校內使用水炮車、催淚彈等決定,另要求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並稱事件關乎公眾利益,中大學生打算長期抵抗警方內進,當中更有人準備犧牲性命。

申請人為蘇浚鋒,答辯人為警務處長。入稟狀列出,申請方要求司法覆核警方在沒有合法理由及手令下,在2019年10月6日、11月7日、11日及12日進入中大校園的決定,以及在11月11及12日沒有合法理由下在校內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群眾管理車輛等裝備的決定。

申請方指出,警方上述決定不合憲及不合法,違反《基本法》29條賦予香港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侵入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以及違反《人權法案》第14條所列明「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

申請方認為,校園由中大管理及擁有,更是眾多中大學生的第二個家。綜合證據顯示,警方在11月6及7日曾在沒有手令下進入校園,但警方未有特定的拘捕人物,可見警方欠缺合法理由進入中大。即使警方可根據《公安條例》停止、解散中大內的集會,但只限於公眾集會。

申請方另要求頒下臨時禁制令,並引用昨日(12日)學生與警方在校園發生激烈衝突為例,認為事件與公眾利益有關,要求法庭即時頒下臨時禁制令,又形容事態緊急,警方有可能今日再次嘗試進入校園,有證據顯示中大學生將會長期留守,抵抗警方內進,當中有人不顧個人安危,更準備犧牲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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