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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同婚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今公布釋憲日期 最遲5月底裁決
(2017/4/23)
台灣同性婚姻釋憲案,上月完成憲法法庭辯論,司法院大法官今日將公布釋憲日期後,最遲1個月內要公布合憲或違憲原因。這被視為亞洲第一場正式處理同志婚姻的法案。
釋憲案源於長期推動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祁家威,2013年與男伴登記結婚被駁回,認為民法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另外,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亦就現行婚姻法是否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提請釋憲。
釋憲案法庭辯論於上月24日終結,大法官21日全體審查會後,決定在今日、即辯論後1個月公布釋憲日期,根據規定,大法官須於辯論終結後2個月內作出解釋,故最遲會於下月24日公布結果。而要作出合憲或違憲判決,都需於15名大法官手上得到1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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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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