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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定一:張智霖從客戶得知代言費少92萬
(2018/6/21)
藝人張智霖的前女經理人梁雅詩,在2014年為張智霖接洽3份合共價值710萬元的廣告代言人合約時,涉嫌「報細數」,虛假聲稱只收到廣告公司共568萬元,從中盜取差價。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經理人公司主席蕭定一供稱,張智霖在出席案中一間廣告商的宣傳活動時,從廣告商客戶口中得悉他的代言人費用,與合同所示的金額相差92萬元,感到事有蹊蹺及為之驚訝。
蕭定一確認,被告梁雅詩(43歲)曾於2014年3月,為張智霖接洽一份Ogawa Health Care International(HK)Limited的代言人工作,聲稱收取388萬元。蕭憶述,同年8月30日,張智霖完成在馬來西亞的Ogawa宣傳工作返港,即晚就向他轉述,Ogawa公司代表曾有微言,表示付了480萬的代言人費用,着經理人公司應把宣傳工作做得更好,但張感驚奇,他一直以為金額是388萬元。蕭定一指,至此他與張智霖亦感事有蹊蹺,於是兩日後他回公司會計部翻查與Ogawa的合同,同時聯絡被告了解事實。
蕭定一又指,被告自1999年起任職永霸投資有限公司,其後全權代表公司與廣告客戶接洽藝人的工作,每次與香港的客戶簽妥一份合約,都須把合約連同客戶支付的支票交回會計部。蕭續指,被告曾主動向他表示,與內地客戶的資金交易,可首先傳入她的內地銀行戶口,再由她於48小時內把錢轉回永霸公司的戶口。
聆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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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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