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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霖前經理人涉報細合約價盜差額 辯方質疑蕭定一捏造事實
(2018/6/22)
藝人張智霖的前女經理人梁雅詩,2014年為張智霖接洽3份合共710萬元的廣告代言人合約時,涉嫌「報細數」,虛假聲稱只收到廣告公司共568萬元。她被控欺詐和盜竊共3項罪名,今續於區域法院受審。代表梁雅詩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指,梁雅詩從沒向HMV數碼中國主席蕭定一承認盜取公司錢,又質疑蕭在庭上刻意聲稱忘記,乃捏造事實。
蕭定一向辯方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稱,他在前日上庭前「有做功課」,翻看與被告梁雅詩(43歲)的訊息記錄和5份他的證供,現在對事件十分清楚。惟蔡大律師指出,蕭在2014年12月的證供,未提及張智霖8月在馬來西亞時,有出席過按摩產品銷售商Ogawa公司宣傳活動,蕭今又稱沒有印象張同期曾出席媒體廣泛報導的「Crazy Hour演唱會」,以及另一項在吉隆坡雙子塔舉行的活動,質疑蕭「做完功課」卻沒有印象,是刻意聲稱忘記。
蔡大律師又指,被告從沒向蕭定一承認取去公司款項,亦沒有披露取款的方法。她在WhatsApp向蕭和張智霖稱會還錢和犯下「大錯」,純屬二人從被告翌日傳入92萬元到張智霖戶口的行為,就理解為那92萬元是被告所取。蕭一概否認。
蕭定一補充,他只是讓被告在接洽的初期,「全權代表」公司與客戶交涉,但工作的性質、價錢和檔期這三項大事,則必定交由他和張智霖決定,不代表被告完全有權力代為簽署任何合同。蕭更反問蔡大律師,是否被告代表他們,就連做犯法的事都可以。
聆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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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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