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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山涉殺妻女案】官:若陪審團肯定許意圖殺妻 即使無意殺次女亦須裁兩項謀殺罪成
(2018/9/18)



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的妻子及次女,2015年被發現在私家車內昏迷死亡,許金山就兩項謀殺罪在高院受審。法官今開始引導陪審團,指陪審團只要肯定許金山意圖非法殺害妻子,即使沒有意圖殺害次女,亦須裁定兩項謀殺罪成。法官指,陪審團或認為本案是一宗悲劇,但提醒陪審團不能被情緒影響裁決,必須客觀地審視證據。



被告許金山(53歲),被控於2015年5月22日,在香港謀殺妻子黃秀芬(終年47歲)及次女許儷玲(終年16歲)。

法官張慧玲今引導陪審團指,沒有爭議的是兩名事主死於一氧化碳中毒,車內的一氧化碳則來自車尾箱的瑜伽球。但陪審團要考慮的是,案發當日是誰將瑜伽球放進車廂,以及為何他要這樣做。

張官續稱,陪審團亦要考慮,被告為何要將一氧化碳儲進球內,並帶回家,是否的確如他所稱的殺老鼠。以及被告所作的研究是煙幕,還是一般正常研究。另案發當日,誰有機會將球放進車內。

張官稱,明白陪審團或會認為本案是一宗悲劇,許氏一家亦有很多問題,但張官提醒陪審團不能被情緒影響,須客觀地審視證據。被告沒有案底,受證人尊重,故陪審團考慮被告在警誡下的說法時,能從其良好品格考慮他的可信性,及考慮他會犯案的可能性。

張官亦指,被告的行為或觸犯其他法例,包括非法儲存一氧化碳、盜竊中大財物或未經許可進行動物實驗,但本案並不涉及上述控罪,陪審團不必考慮。至於被告被控兩項謀殺罪,張官指,陪審團須肯定被告做出一些行為導致兩事主死亡,而被告是非法謀殺兩事主,並意圖殺害妻子。張官亦指,陪審團只要裁定被告意圖謀殺妻子,便要同時裁定被告謀殺次女罪成。

被告在警誡下稱懷疑次女自殺,張官指,辯方雖稱這非被告的辯護理由,但陪審團仍可考慮各證人的證供,發現次女從未向友人討論自殺,長女擔心次女自殺亦只是她的想法,從未經證實。張官又指陪審團可考慮,長女曾稱次女不愛做運動,但被告則指案發前一晚,搬運瑜伽球時見到次女在做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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