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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9人案】辯方:張秀賢無呼籲無限期逗留 不能排除警放催淚彈間接致佔領金鐘
(2018/12/13)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罪,案件今續審。代表張秀賢的資深大律師表示,張在當年集會呼籲示威者留守至警方釋放被捕學生,而沒有呼籲無限期逗留。
代表張秀賢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2014年9月26日學生因闖入公民廣場被捕後,張當時是呼籲示威者留守至警方釋放被捕學生,以及要求重奪公民廣場,而非呼籲群眾無限期逗留。
有關控方指張秀賢的行為造成公眾妨擾,潘熙指警方在2014年9月26日起封鎖添美道馬路,而26日至27日集會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故張秀賢當時呼籲示威者在此聚集,不會造成妨擾;而張當時呼籲示威者重奪公民廣場,而公民廣場屬私人地方,亦不會妨擾公眾。
代表鍾耀華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表示,市民自發參與9月27日及9月28日在添美道的示威,控方亦無證據指出警方此兩日企圖清場,故市民超過預定時間逗留,也不一定是妨擾。
戴啟思陳辭末段稱,不能排除警方在9月28日施放催淚彈,是群眾佔領金鐘的間接原因,並解釋指自施放催淚彈後,示威情況變得混亂,未能驅散群眾,反而令示威者增加,才導致金鐘出現長達兩個半月的佔領,並質疑警方施放催淚彈是否合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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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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