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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9人案】黃浩銘代表律師:集會關乎爭取最基本憲法權利 質疑是否完全不能容忍
(2018/12/13)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等9人,被控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罪,案件今續審。代表其中一名被告黃浩銘的資深大律師表示,集會關乎港人爭取最基本的憲法權利,控方應證明在如此特別的政治環境,港人是否不能容忍在分域碼頭街的阻塞。
代表黃浩銘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黃浩銘呼籲在分域碼頭街集會,目的是爭取真普選,此事關乎港人最基本的憲法權利。控方應證明在如此特別的政治環境,港人是否不能容忍黃浩銘所造成的阻塞。
駱應淦續說,黃浩銘沒有呼籲示威者完全阻塞分域碼頭街,亦沒有說要長期逗留;黃浩銘僅說不讓警車通過,並必須讓救護車通過,亦無強制其他車輛不能進出。另外,黃浩銘叫示威者被捕時不要反抗,放鬆身體讓警察抬走。
駱應淦指出,控方未能證明群眾聚集在分域碼頭街,會影響附近地區;並指救護車僅因此延遲數分鐘到達目的地,沒有違反消防處的服務承諾,阻塞並不嚴重。
代表另一被告李永達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表示,李永達和其他示威者當日只想前往添美道聲援,他們有權利為反對「831」決定及抗議警方對待學生的方式而集會,惟警方封鎖前往添美道示威區的道路,示威人數眾多只能停留在夏慤道,並非故意阻塞道路,故李永達沒有煽動其他人阻礙夏慤道的行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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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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