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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事件.短片】民主黨促鄭若驊赴立會交代不起訴梁振英理據 否則提司法覆核
(2018/12/13)



律政司昨發聲明,決定不就UGL案檢控前特首梁振英。一直追查梁振英UGL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天下為公」成員林卓廷今日批評,律政司的聲明未有解釋理據,未能釋除公眾疑慮,要求律政司長鄭若驊到立法會交代,並公開法律意見的全文,及解釋為何不外聘大律師提供獨立法律意見,否則該黨中委梁翊婷會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律政司決定。

林卓廷表示,過去律政司就行會前成員林奮強「偷步賣樓」的簡單案件,都提供5版紙的聲明,解釋不檢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的理據;但對梁振英和周浩鼎所涉更複雜的案件,律政司的聲明只有兩版紙,扣除有關檢控準則、案件背景以及決定不檢控等內容,餘下對不提檢控的解釋只有約半頁紙,關於UGL案的解釋更只有短短五句,理據欠奉,難以釋除公眾疑慮。

林又提出,梁錦松涉「偷步買車」案,律政司不檢控的聲明中,都有交代兩名外國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以及為何不能達至成功檢控的機會。他批評,律政司今次迴避此程序,令人質疑會否是「官官相衛」,受梁振英作為前特首和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的身分影響。

林稱,已去信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指對律政司的決定難以理解;他要求參考「胡仙案」及「王見秋案」,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邀請律政司長鄭若驊到立法會交代。若鄭若驊拒絕出席,民主黨會盡快提出司法覆核。

被問到為何不用「天下為公」籌得的款項打官司,林卓廷指,基金現時尚餘150萬元左右,他們在澳洲和英國還有UGL案的跟進工作進行,要預留資源。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梁美芬回應指,將在本月19日(下周三)的會議徵詢委員意見,但她指委員會有政策不會討論個案,只會討論政策問題,認為邀請律政司長到會交代的機會不高。她又指,過去律政司曾被議員批評為何經常向外徵求法律意見,外判責任,而不自行負責其檢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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