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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歐盟代表晤林鄭 發外交照會抗議修例
(2019/5/24)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及歐盟成員國的外交代表今日(24日)與林鄭月娥會面,表達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關注及擔憂,並正式發出表達抗議的外交照會,態度升級。
辦事處主任卡諾(CarmenCano)未有就會面作進一步評論,特首辦亦未回應事件。
翻查資料,外交照會(Demarche)原義為「察照知會」,是外交上的正式文件,通常是兩個邦交國在交涉中,一國就某一事件的意見、態度或需要通知的事項,正式知會另一國的對等機構。通常只有在重大的事件中、或者是有重要意義的表態時,才會發出外交照會,多數是書面形式。
收發照會者可以是機構名義,如外交部、大使館,或是具有外交性質的機構,如聯合國派遣機構;亦可以是個人名義,多數是外長、駐外使節。少數情况下,國家元首亦可發出外交照會。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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