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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大衝突3人涉暴動刑毁再提堂 酒保將認暴動罪 明年4月開審
(2019/8/20)
2016年農曆年初二凌晨旺角大衝突,有3人被控參與暴動、刑事毁壞及縱火等罪,案件今再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指出,其中一名被告譚百熙將承認一項參與暴動罪,待被告被定罪後,控方將不就他另被控的刑事毁壞罪作檢控。案件排期於明年4月20日開審,審期為15天。
3名男被告依次為報稱任職酒保的譚百熙(21歲)、報稱游泳教練的陳舜堯(30歲)和報稱學生的王國斌(22歲)。除了譚百熙,其餘兩名被告將不認罪,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控方透露將傳召22名證人,亦會播放閉路電視、新聞等片段。辯方指出,兩名被告均對是否自願招認有爭議。
譚百熙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在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譚百熙和王國斌共同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指出兩人於上述日子在山東街,連同其他人在無合理辯解而損壞該處屬於特區政府的財產,即一塊指示牌。王國斌另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指他於同日在山東街損壞行人路。陳舜堯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於上述日子,在無合理辯解下用火損壞屬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一幅橫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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