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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子疑被警虐打 警: 今日才得知涉事病房有「隱蔽鏡頭」
(2019/8/20)
【17:12】民建聯發聲明,關注有警員涉嫌濫用私刑,如事件屬實,涉事警員的行為不只干犯嚴重罪行,也打擊警隊聲譽,民建聯對此表示遺憾,促請警方嚴肅跟進及立即進行刑事調查,公平及公正地處理相關案件,又呼籲任何掌握事件資料的人士與警方聯絡,以盡快還原事件的真相,為事主討回公道。
【16:57】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6月底接獲事主兒子向灣仔投訴科報案中心投訴,警方之後根據初步資料交予新界投訴科跟進。新界投訴科調查隊自6月底接到個案後至本月初期間,向事主及投訴人即事主兒子進一步了解及調查,曾4次嘗試接觸投訴人提供的聯絡方法無果。由於事主在事發時是涉及刑事案件被捕,投訴科調查隊除繼續嘗試聯絡事主及其子外,另與負責該案的調查隊,了解刑事案件的調查進度;亦取得當日由拘捕事主到在醫院處理案件的警員當值紀錄,確認有可能涉事的警員名單。
謝振中續稱,警方「一貫理解」醫院病房內無閉路電視,故起初調查事件的警員無進行相關調查,至今日才得知涉事「特別病房」有「隱蔽鏡頭」,「不單止警隊、可能大部分市民都未必知該類型病房有一個這樣的裝置」。他表示,警方在今早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的記者會上,才首次得知案發經過遭閉路電視拍下,警方見到這「非常重要」的錄像證據後非常重視案件,立即將案件由投訴科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循刑事方向調查,很快已鎖定兩名涉案警員,今午3時以涉傷人罪拘捕兩人,稍後會根據警隊條例將他們停職。但謝振中無正面回應被捕兩名警員在警方接到投訴後有無即時被停職。
【16:24】香港人權監察表示,從林卓廷在記者會上公開的醫院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捕男子在北區醫院內疑遭警員施以酷刑,認為該等行為已構成香港法例第427章《刑事罪行(酷刑)條例》的酷刑,一經定罪可處終身監禁,並嚴正指出在港干犯酷刑者可在外國受檢控。
香港人權監察促請警方及律政司就事件作公正檢控,要求港府重整監警制度,確保有獨立並有效的調查及懲處,並要求警方在其他警方拘留設施,包括警車,裝上閉路電視以保障被捕人士。同時亦促請醫管局立即加強措施,監管並防止警務人員在其設施內濫用私刑,容許並協助醫務人員防止、揭露和打擊任何方式的濫用私刑。
【16:08】警方表示,6月底收到事主兒子投訴,但投訴警察課之後未能聯絡事主及其子,今日首次見到片段,認為事態非常嚴重,主動交新界南總區重案組以刑事方向調查,下午3時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拘捕兩名涉案警員。
【15:03】
立法會議員今日(20日)召開記者會,稱接獲一宗嚴重個案,有涉嫌向一名醉酒被捕後無反抗能力的62歲男子連續使用各種。
警方發言人在上述記者會後發聲明指出,就今日上午有政黨公布一宗於6月底發生、涉及有警務人員懷疑在北區醫院病房內襲擊一名病人的事件,警方高度關注,已即時將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循刑事方向跟進調查。警方重申,絕不容許任何警務人員濫用私刑,會公平公正嚴肅依法跟進,絕不偏私。警方同時呼籲,任何人如有涉及案件的資料,請與警方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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