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少年遭打暈剝光豬案 4青年判監21至28月 官:最寬大的處理
(2018/3/22)



16歲少年去年1月在藍田公園遭十多名青年襲擊,包括被鐵通打頭致當場昏迷,又被脫去衣服,僅剩一片樹葉遮掩下體。涉案其中4名青年早前承認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在區域法院被判21至28個月監禁。法官指,案情非常嚴重,惟考慮到4人年輕、有悔意,已作「最寬大的處理」,籲4人好自為之。

4名被告依次為李銘東(17歲)、王啟澤(16歲)、徐寶軒(18歲)及譚建榮(17歲)。

法官判刑時指,此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某程度屬有預謀犯案、報復、使用武器及令事主頭部受傷,需留醫12日,惟事主最終能康復,無明顯後遺症,案中使用的亦非最致命武器,雖然報告顯示4名被告分別適合判到教導所或勞教中心,惟4名被告已還押14個月,考慮到過長的羈留時間無助被告更新,決定判處監禁刑罰。

法官表示,判刑已作「最寬大的處理」,鑑於首被告曾使用鐵通打事主頭部,罪責最重,判處2年4個月監禁;次被告罪責較首被告輕,又曾在案中另外3名被告的審訊中作供,予以額外刑期扣減,判處1年9個月;第3及第4被告罪責相近,適時認罪,判處2年2個月監禁。

法官判刑後語重心長表示,很多人不斷犯案大半生時間都在獄中,4名被告仍年輕,這次可能是最後一次獲得機會,不希望再在犯人欄遇見4人。法官續指,此案存在很大的幸運成份,事主沒有因事件死亡或變成植物人,否則4人或面臨終生監禁的刑罰,又稱「希望輕判係幫咗你哋唔係害咗你地」,籲4人好自為之。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主頁] [即時加國] [即時國際] [即時財經] [即時港聞] [即時兩岸]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Tel.: (416) 321-0088     Fax: (416) 321-9663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