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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亨」痛失愛女至今未釋懷 轟辯方扭曲事件至其女「自願去死」
(2018/9/21)



江湖上人稱車神的「盲亨」詹昌盛,其16歲女兒詹詠嵐前年在荃灣碼頭被發現浮屍海中,警方其後拘捕她20歲男友林嘉偉,控以一項謀殺罪。林嘉偉今於高院承認交替控罪的誤殺罪,但否認謀殺。辯方求情稱林有不幸的成長過程,但其女友深愛他,知道他欲尋死才一同協定自殺。盲亨於庭外表示痛失天真可愛的親女,至今仍無法放下。法官將於今午判刑。



被告林嘉偉(現年22歲)聆聽控方讀出案情時,不禁多次摘下眼鏡抹淚,不時仰起頭,淚滿眼眶,抹眼角後又垂頭。辯方指事件是悲劇,被告3歲時雙親離異,令他整輩子求助無門,自幼出入精神科,居男童院和寄養家庭,4、5年前曾飲消毒藥水企圖自殺。

被告於2016年被落案控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他曾向醫生表達這案令他深深受壓,「比死更難受」,又向契姐表示「我想以死了結......做人很辛苦」,可見其尋死的精神狀態。

辯方指出此案不符「協助或教唆他人自殺」的控罪元素,因被告有堅定意願自殺,他自己會因此而一同死去,不止是協助或鼓勵他人自殺。

辯方解釋說,被告墮海後浮起,是因為被告身穿羽絨外衣,如同充氣的救生衣把他浮起。基於兩人的自殺協定,被告獲救後不願道出事主詹詠嵐(終年16歲)與他一同自殺。辯方稱,事主很愛被告,認為被告不在,她亦生無可戀。

辯方引用英國多宗案例指出,在協定自殺的情況下,誤殺被判約2至3年刑期。辯方續呈遞多封求情信,社工稱被告後悔,多次要求社工在法庭要向死者的家人致歉。

盲亨於聆訊中段進入法庭,一直眉頭深鎖地望向辯方大律師和犯人欄內的被告。散庭後盲亨待公眾人士離開後,向辯方大律師大叫,指摘他的說辭將事件扭曲至事主是「自願去死」,暗諷大律師好像與事主曾聊天一般,能了解事主思想。

盲亨大罵法律無法制裁一個黃毛小子,若被告家庭背景慘,他痛失天真可愛的女兒就更慘。對於事發至今已近兩年,盲亨仍怒氣沖沖稱「放不下」,心情惡劣,反問記者能否原諒殺自己親女的人。

盲亨在高院門外與負責案件的警員聊天時,更言「我不要她(女兒)白白犧牲,我要(那些人)有報應為止」。至今,盲亨始終堅信是被告殺害其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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