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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臨虐死案】生父繼母被加控兩罪 外婆遭起訴兩虐兒罪
(2019/2/18)



5歲女童陳瑞臨(臨臨)去年初懷疑遭生父及繼母虐待致死,兩人早前被控謀殺罪,今被加控兩項虐兒罪;臨臨的54歲姓王外婆(繼母母親)日前被落案起訴兩項虐兒罪,兩宗案件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批准合併案件,三人暫時毋須答辯,並押後案件至3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其間該父母繼續還押,外婆則獲准保釋候訊。

女童生父陳海平(26歲),及繼母黃曉彤(27歲)早前被控告一項謀殺罪,今被加控兩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其中一項新增控罪指,兩人在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月6日期間,在屯門時代廣場一單位內,身為對5歲女童陳瑞臨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毆打、虐待、忽略女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女童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

另一虐兒罪指出,兩人在上述日子和地點,對8歲姓陳男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毆打、虐待、忽略該名男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男童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

報稱文員的第三被告王文儀(54歲)被控兩項虐兒罪。被告在上述日子和地點,身為對8歲姓陳男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毆打該名男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男童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

另一控罪指出,她在2017年12月24日至2018年1月6日期間,在上址身為對陳瑞臨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毆打陳瑞臨,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陳瑞臨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

控方申請合併兩宗案件,並指案件將轉往高等法院審訊。裁判官批准合併,押後案件至下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交付審訊程序。其間生父繼母繼續還押,外婆獲准以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在提供地址居住、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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