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被告昨聞悉裁決後表現平靜。次被告潘巧賢一方求情表示,潘愚蠢地協助朋友傳話而捲入事件,更因本案跟蔡天鳳案扯上關係而承受輿論攻擊,造成心理負擔,希望法庭顧及各種因素,判處非監禁式刑罰。不過,裁判官陳志輝提到,一般而言,妨害司法公正案件被告即使認罪也會判處監禁。 代表潘巧賢的大律師劉迪雅昨求情稱,本案跟「蔡氏」案件扯上關係,但控方在開審時表明不依賴本案跟「蔡氏」的案件有關,案中亦沒有證供顯示潘知悉她被指協助的人涉及什麼罪行和刑事調查,力陳本案罪行性質並不嚴重。 謂沒得益 愚蠢助傳話捲入 劉迪雅又稱,本案源於涉案者盧曉虹透過潘巧賢聯絡首被告林舜,潘本可不牽涉其中,但她愚蠢地協助朋友傳話,「意外地拉扯髐J呢件事件」,又指潘在事件中沒任何得益。劉冀法庭考慮到潘巧賢因本案承受輿論攻擊,造成心理負擔和焦慮,並基於控方檢控延誤,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控方表示會呈遞案件時序表供法庭考慮。 至於首被告林舜,其代表大律師梁鴻谷昨向法庭呈遞林的父母、妹妹及所屬船公司的求情信,暫未在庭上進一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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