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僱主透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申請輸入外勞,按規定須先本地招聘4星期,但在勞工處刊登的職位空缺資訊,毋須展示僱主名稱及聯絡方法,有工會幹事早前親身見工發現,一份標明屬「零售業」的「售貨員」職缺,見工時是聘請魚檔工人;她認為這「資訊落差」影響就業配對,窒礙工友求職。勞工處昨午發稿提出4項措施「加強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包括在勞工處網站刊登招職位空缺時會公開僱主公司名稱。
明報記者 江麗盈
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表示,勞工處定期會向工會發放涉及輸入外勞申請的職缺資料,惟當中從無僱主名稱及聯絡方法。她早前應徵一份標明為零售業售貨員的職缺,礙於資訊無僱主資料,她多番經勞工處查詢及預約,方能前往面試。
魚檔稱表格「填唔到咁多洁v 工會籲更新
面試期間,她發現僱主想聘請的實為需要茬膜彖瘜蔽熙蝗氻u人。問及為何職缺是招聘「售貨員」時,她引述魚檔職員回應稱賣魚、整理魚檔的魚與售貨員賣貨、整理貨品工作相符,又說勞工處供僱主申報的表格「填唔到咁多洁v。根據勞工處網站,涉及輸入外勞申請的職缺中,另有魚類切割員的職缺。張麗霞認為這些資訊落差影響就業配對,窒礙工友求職及僱主本地招聘,導致「人搵唔到工,工搵唔到人」。
勞工處昨午發稿公布4項措施加強保障本地就業優先(見表),包括昨日開始,獲通過初步甄別並本地招聘的輸入外勞申請,勞工處於網站刊登相關職缺資料時,會展示申請公司名稱。張麗霞知悉新措施後認為,只有公司名稱對工友而言不足夠,強調要有直接聯絡僱主的方法,處方也有必要更新表格,確保職缺內容準確。
不列聯絡方法 處方:為掌握應徵
本報上周四向勞工處查詢以往職缺不公開僱主名稱及聯絡的原因、為何容許僱主以「售貨員」職缺招聘魚檔工人,勞工處回覆稱會調查上述個案,如有證據證明個別僱主違反有關本地招聘的規定,或無合理理由拒絕聘用合資格的本地求職者,會中止處理有關申請,並作行政制裁。
至於職缺資訊維持不提供僱主聯絡方法的做法,勞工處口頭回覆稱有意應徵者可經處方轉介,並解釋稱相關安排旨在掌握應徵情G。
勞聯勞工界議員周小松認為,公開申請輸入外勞的公司名稱有助監察,社會各界可留意那些公司有否做好本地招聘,期望措施對僱主有警示作用。
勞聯稱本地面試率低 料因人工低
勞顧會勞方委員、勞聯副主席譚金蓮則透露,涉及外勞申請的職位空缺面試率非常低,相信除與求職渠道不夠直接有關,也與該些空缺所用的工資中位數與市場實際工資有差距有關。
另一勞顧會勞方委員、工聯會副理事長林偉江同意當局應為求職者提供僱主名稱及聯絡方法。不過,他說理解勞工處想藉以掌握應徵情G,建議工友可於應徵後主動通知勞工處相關情G,以便處方把關。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會長郭志華估計,當局認為公開申請輸入外勞的公司名稱是較公平、公開的做法,他也相信有關做法能提高透明度,對各方均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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