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大仙慈正h2021年發生倫常命案,一名精神分裂50歲女保安持約30厘米長的切肉叉刺向24歲女兒腹部。救護員到場後,看到褲染血的女保安手握刀柄,坐在女兒身上,叫道「佢今日一定要死」。女保安被捕,女兒送院傷重不治。女子昨於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郭啟安將案押後至8月20日判刑,索取兩份最新精神科報告,再決定是否適合判醫院令。 被告楊樂英(現年50歲)原被控一項謀殺,控方接納「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改認一項誤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2月7日誤殺事主陳連琴。控方指,被告生於內地,來港後曾任兼職保安員。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1997年在內地誕下事主,翌年誕下幼子,兩子女同母異父。被告與兒子的生父結婚後,與兩名子女先後取得居港權,後與丈夫離婚。2019年起,被告與事主同住慈正h案發單位。 刺肉叉全插入腹 24歲女不治 2021年12月6日凌晨約3時,鄰居聽到有女子大叫救命及走開,另一女子大叫「賤人」。另一鄰居聽到求救開門,發現裸體的事主身處走廊,並要求她報警,走廊有一灘血,其後持刀的被告從住所步出,鄰居受驚關門報警。救護員到場後,看見褲染血的被告手握利器手柄,坐在事主身上,刀刃刺入事主腹部,其間被告說「佢今日一定要死」。 事主入院後被發現長約30厘米的切肉叉幾乎全插入腹部,翌日不治。驗屍報告顯示,事主死因是腹部刺傷,以及主動脈及下腔靜脈失血、腸缺血。 被告被捕後語無倫次,稱同事已與事主在一起,「佢想害死我個仔,有人詐騙呃晒我蠵」。另外,被告約於2008年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2023年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在幻覺下認為自己被情人迫害,以及要傷害女兒才能救兒子,又聽到有人叫她殺女兒。案發時被告受精神病影響犯案。 辯方稱應判適當刑期監禁 辯方求情稱,被告還押期間有接受治療,現時病情可控制,最好的解決方法是判處被告監禁適當刑期。郭官關注被告需要多少時間才能完全康復並安全地重返社區,決定押後判刑,以索取被告最新的精神科報告。 【案件編號:HCCC2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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