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扁保外就醫 限一個月

[2014.12.25] 發表
聖誕節前夕,人權團體前往台中監獄探視前總統陳水扁,監獄門口前牧師高俊明(中戴帽者)帶領一行人低頭祈禱。(中國時報)

【明報專訊】前總統陳水扁醫療鑑定小組26日將再度開會,鑑定扁是否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但法務部長羅瑩雪24日說,若扁獲准保外就醫,原則上剛獲准的期限為1個月,之後再視病況延長1至3月或返監服刑,「並不是說准了一次出去就沒事。」

病況未改善 再延1至3個月

據《中國時報》報道,羅瑩雪表示,原則上保外醫治的期限為一個月,一個月後保外醫治人須接受檢查,若病情好轉就得回監執行,若病況未改善則可繼續延長保外醫治,但依規定監所會定時派人訪視;換言之,監所會持續掌握保外醫治人的病況,痊癒就回籠、病情未好轉就持續醫治,並不是說准了一次,出去以後就沒事。

針對外界質疑為何要對陳水扁病情再次鑑定,羅瑩雪解釋,扁是今年6月10日首度委託律師以台中榮總今年5月15日開立的診斷證明書申請保外就醫,迄今已超過半年,扁的身體狀況是否與5月間相同或是更好、更壞,有必要再鑑定,不可能只拿上次的資料作依據。

羅瑩雪強調,陳水扁如獲准保外就醫,將依專業醫師指示住院住療或返家休養定期到醫院返診。法務部官員補充,保外就醫受刑人回監執行者大有人在,病情嚴重者也可持續保外就醫,相關規定實施已久,並非為扁量身訂做。

保外就醫 不能為扁量身

此外,前副總統呂秀蓮24日到監察院陳情,請求監委全面調查監所重病受刑人是否都符合保外就醫,羅瑩雪回應說,如果沒有具體個案、事實狀況下去作理性討論,只憑一個空泛內容,就要全面調查,法務部很難處理。而且法院判決確定的案件依法就要執行,不能因為病況嚴重就不去入監服刑,這樣社會大眾恐無法接受。

羅瑩雪說,保外醫治一向有很嚴格的標準,標準寬鬆是可以討論的,但不能說因為某個特定情況,就把所有的案例都找出來檢討,並不見得有實際的效果。

至於各界關心扁的鑑定結果何時出爐?羅瑩雪說,法務部完全尊重醫療團隊專業判斷,並無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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