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遛狗未繫狗帶 去年檢控161宗
市府將加強取締 違者罰360元

[2015.06.05] 發表
市民帶狗到不用綁狗帶的公園放狗。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府昨天提醒養狗的市民﹐根據市府相關附例﹐除在市府設定的57個可以不上狗帶遛狗的公園外﹐其他時候外出都需要給狗綁狗帶。市府將會加強執法﹐違例者可被罰款360元。市府發言人魯賓遜(Tammy Robbinson)表示﹐去年﹐市府附例執法人員於7月份﹐進行了一次教育和突擊檢查。今年﹐市府將在全市範圍執行上述附例。

2014年﹐多市對有關狗隻不受主人約束隨意奔跑的投訴進行了829項調查﹐對不上狗帶而放任的主人提出了161宗起訴。

今年迄今為止﹐調查已進行了924項﹐起訴則為39宗。如果放任狗隻在外隨意奔走的起訴成立﹐狗的主人將面臨360元罰款。

狗主人對於自己的寵物在外造成的任何人士或其他狗的受傷﹐和對財產的損害﹐都需要負責。

如果需要利用市府的不綁狗帶﹐任由狗隻自由奔走的公園﹐狗主人必須給寵物接種疫苗、領牌﹐以及接受閹割或取出卵巢的手術。

對人兇狠不友善的狗﹐過去曾經咬人或攻擊其他動物的狗﹐不被允許進入類似公園。

除了狗隻外出必須綁狗帶外﹐所有多倫多的狗都必須領牌﹐領牌費用是每年25元﹐狗牌可以上網辦理﹕toronto.ca/animal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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