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智能手表一樣會被抄牌 分心駕駛罪不限於用手機

[2015.06.10] 發表
開車時使用智能手表,有可能被抄牌。

【明報專訊】省警聯同多支警力今天上午繼續在404公路近雪柏路一帶展開交通執法行動,其中之一針對的就是分心駕駛。但如今各種新電子產品層出不窮,例如各家手機廠推出的智能手表,使用此類產品是否違法,目前尚無明確說法。

多倫多警方今日繼續的執法行動是在雪柏路(Sheppard Ave.)夾當妙路(Don Mill Rd.)地區的Fairview Mall附近,警車亦會駛上404公路執勤,多市警方交通組、33分局和安省省警等聯合行動,打擊勇悍駕駛、分心駕駛、醉酒駕車以及乘車不系安全帶等違章行為。

但不少市民對於分心駕駛的標準存有疑義。例如,魁省青年梅塞新( Jeffrey Macesin)在駕車時,用手腕上的蘋果智能手表(Apple Watch)更換播放的音樂,結果被警察截停並處以120元的罰款,還要再扣3分。梅塞新不服,打算要去法庭抗辯。

就此問題,開車用智能手表是否屬於分心駕駛?

安省交通廳方面回應稱,省府制訂的打擊分心駕駛法例,是針對某種分心駕車的形式,即使用手持式通訊或手持式娛樂設備,以及對司機有影響的某些顯示屏。

就以蘋果手表為例,它具備多種功能,其中的導航功能是安省法例允許的,但閱讀電子郵件或觀看圖像、以及點擊手表等都是不允許的。

此外,以下幾種情況是絕對禁止的。包括使用手持式電子通訊裝置;發短訊、撥打電話和發電子郵件;使用手持式電子娛樂裝置;觀看顯示屏上與駕駛無關的內容;以及一面駕車一面在導航系統中輸入地址,除非是採用聲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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