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羅生門 女與失明母暫住
【明報專訊】本報昨日報道一對失明父母就是否涉及虐兒與社署出現「羅生門」,令14歲女兒滯留兒童之家。14歲女周三因與院舍職員爭執,被院舍報警將女童送院。事件昨有新進展,女童阿珊(化名)昨日出院,一度投訴社署不當的母親張女士(化名),和社署接觸後,雙方同意女兒可遷離兒童之家,由其接回家中暫住,再與社署社工討論阿珊未來的轉換院舍安排。
社署發言人表示,就張女士女兒的離院安排及轉換院舍等事宜,社工會了解她們的需要及意願,為她們提供專業意見及輔導,並在保障兒童最佳利益前提下,與張女士及其女兒商討、達成共識及落實有關計劃及安排,包括與該兒童之家及張女士和其女兒舉行會議協定女兒離開安排的細節。
本報昨日報道,失明單親母張女士照顧14歲女兒卻屢生衝突,女兒被安排入住兒童之家,後來社署認為女童在一次探望生父期間被虐打,將事件交「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跟進。不過,涉事一家三口接受本報訪問時皆稱,事件只算爭執不算虐打,母親因拒絕承認發生虐兒,不接受社署進一步安排協助。
母望駁虐兒女冀尋合適院舍
周三女童更與院舍職員爆發爭執,反鎖自己在衣櫃內,結果院舍報警將女童送院。張女士昨在醫院接回阿珊,她透露,社署社工主動接觸女兒阿珊並家訪,與她商討女兒的跟進輔導,雙方現時同意讓阿珊回家暫住,女兒終不用留在院舍,「社署都話阿女依家唔適合住家舍喇,畀佢返屋企住一排先,起碼等佢唔駛無端留院,可以正常返學先,但我仍然要求社署要在無前設(虐兒)下提供服務。」
張女士重申,仍期望可以重新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駁回虐兒一事,但仍樂見社署社工已安排下星期再度家訪。另一方面,阿珊亦願意回家,惟擔心會再次與母親發生衝突,「都擔心我忍唔住會郁手,盡忍啦,至少M家唔駛返家舍先,最好係可以搵間琝黻|舍,因為以後始終一定再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