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法團換屆犧牲品
【明報專訊】荃威花園2015年的小型維修工程,近九成由榮豐工程(亞洲)有限公司中標承接。持有該公司的張志昇稱,因荃威近其居所,施工方便,故報價較別人低,過程不涉貪污,又形容自己是法團換屆的犧牲品。
接荃威工程10年 否認貪污
「每次均是管理公司邀我報價,報價後若中標收到PO(Purchase Order)便施工。」張志昇否認過程有合謀定價或貪污,亦不知自己取得大部分工程。他說,承辦荃威的工程近10年,一向報價較低,他自己落手施工,只聘4人,若工程於居所附近,報價會較低,港島的工程便報高一點。
有現屆法團委員發現有單位外牆維修未經審批便由榮豐施工,及後於小型維修工程總表列為「取消」,未見榮豐追收工程費。該委員指單位是2015年大維修工程監察小組成員的居所,質疑榮豐提供免費工程。張否認知悉戶主身分,稱當時獲管理公司通知需緊急維修,未獲PO便施工,完工後未獲發PO,認為難以追討,不想得失管理公司而作罷。
張又說,2015年荃威陷法團糾紛,去年新舊法團興訟,法團戶口被凍結,至今他仍有約40宗2015年的工程未收款,指自己守法,但未能獲現屆法團信任。
其他公司:未棄入標免得失管理公司
另兩間在荃威工程報價較多的「貝登工程」及「嘉裕工程」均稱,為免影響日後獲管理公司就其他大廈工程邀標的機會,通常收到管理公司邀請便回價,跟榮豐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