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未批准集結」昔罰款近期重判 張達明:和平集會判監不合比例

[2021.04.17] 發表

【明報專訊】「未經批准集結罪」檢控門檻較「非法集結罪」低,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以往此罪多僅判罰款,自前年6月21日周庭等人圍警總案判囚後,可見下級法院出現重判趨勢。他指出,參與沒有警方不反對通知書集會,可能犯未經批准集結罪,但《基本法》保障和平集會權利,而8.18流水式集會十分和平,認為重判入獄屬不合比例。

「先例」圍警總案仍待上訴

張達明稱,回歸初期「基本上唔會告未經批准集結罪」,近年才多了起訴此罪,被告都是罰款,但自從前年6.21周庭等圍警總案「判得重」,開始見到下級法院重判趨勢。惟周庭案仍等上訴,未有上級法院頒下判辭解釋量刑指引,未知對日後影響。

張達明認為,前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十分和平,比圍警總案更和平,重判入獄屬不合比例。他說,集會若無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參與者可能觸犯未經批准集結罪,然而基本法保障和平集會示威自由,若相關集會不涉暴力,則不應判監,外國亦沒有和平集會判監案例,惟現時不知道下級法庭如何劃分量刑準則,「是否不用暴力都一樣?」

稱基本法保障和平集會權利

外國亦無判監案例

翻查資料,反修例運動集會參與者被控參與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判刑介乎監禁4至13.5個月。前年6月21日圍警總案,林朗彥、周庭及黃之鋒被控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分別判囚7、10及13.5個月。前年10月5日港島「反禁蒙面法大遊行」案,古思堯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判囚5個月。而2011年反財政預算案遊行案,被告社民連陶君行及黃浩銘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則罰款1000至2000元。

(反修例風暴)

更多要聞
疑鋰電起火 寶達h六口家4人葬火海 戶主欲救人不果危殆 死者包括2歲女童
【明報專訊】寶達h達喜樓一個低層單位昨凌晨發生火警,火勢猛烈,居於該單位三代同堂的一家六口有4名女住戶喪生,包括2歲女童。六旬男戶主及時逃生... 詳情
細雨逃亡商場拒開 街坊斥領展不近人情
【明報專訊】寶達h達喜樓清晨3時許發生火警,當時正下毛毛雨,大部分正在睡覺的住客逃生時身穿睡衣,十分狼狽。有街坊組織斥領展未應房屋署要求,即... 詳情
【明報專訊】寶達h達喜樓5樓一個單位,昨凌晨發生火警,釀成4死2傷。起火單位一家六口中,僅兩名男住客生還,其中女婿火警時不在單位內,事後趕回... 詳情
【明報專訊】寶達h達喜樓昨晨大火懷疑與鋰電池短路有關。有專家指出,鋰電池短路或與充電器失靈,與沒有在充滿電後停止充電有關,建議晚上睡覺前拔掉... 詳情
鄧炳強:假新聞事關國安 警會調查及檢控 《大公》評論促依法取締《蘋果》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列明特區政府應採取必要措施,加強監督和管理媒體。政府近日不斷發表相關言論,包括保安局長李家超稱有媒體灌輸港獨;警務...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1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