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抽脂死者死因不明 專家:手術同意書不完整 欠操刀醫生名字 麻醉方式
【明報專訊】體重近250磅的拉丁舞導師李嘉瑩,7年前在尖沙嘴「重生植髮中心」接受抽脂療程後死亡。涉事醫生關孝孜一度離開手術室,事後被控誤殺罪,昨於高等法院繼續受審。法醫表示,解剖事主遺體時無法找出死因,認為事主死因不明。本案專家證人則稱,事主簽署的手術同意書過於簡陋,甚至沒有寫上被告的名字,明顯不符合標準。
衛生署法醫高永富表示,事主身上有多處醫療傷口,皮下約23厘米長、14厘米闊的大面積脂肪被抽走,引致出血。高透露,事主身形肥胖及體內葡萄糖水平偏高,可能患有糖尿病,但程度不足以致命。至於事主的尿液樣本被驗出麻醉藥「異丙酚」(Propofol)和鎮靜劑「咪達唑崙」(Midazolam)等,他相信沒有造成藥物過量。
法醫:本案應問麻醉師意見
高在辯方盤問下表示,如果病人被抽取大量脂肪,脂肪組織可能循環至各個器官,引發脂肪栓塞症候群,不過事主沒有此情G。高續稱,事主體型較胖,加上涉案手術長達3小時,可能引致多種併發症;本案應該尋求外科醫生和麻醉師的意見,以調查手術期間有否發生意外或引起併發症。
整形外科醫生陳汝威以控方專家證人的身分作供,他指事主手術前簽署的同意書欠缺重要資訊,包括操刀手術的醫生(即被告關孝孜)的姓名及簽署、事主注射麻醉藥的方式、事主服用的藥物,以及事主在手術途中的血壓和心跳數據。陳強調,抽脂手術涉及的身體範圍較大,病人事前應該有「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明白手術副作用和潛在併發症。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