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偷拍改判社服 官指反修例受壓
【明報專訊】時任休班警員涉於中環站外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被捕,再被揭發一日內偷拍10名女子裙底,他在警誡下稱「一時諗歪」。他早前承認10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上月被判感化一年。律政司昨申請刑期覆核,要求改判被告監禁,並指被告行為破壞警隊形象。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辭後,決定改判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曾獲指揮官嘉許 律政司:只是受薪做好工作
被告余健華(29歲),現已非警員。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從小志願是警員,並在受訓期間獲頒發銀笛獎。
律政司昨陳辭稱,涉案控罪嚴重,即使初犯,亦應判處監禁;即使被告曾獲指揮官嘉許,被視為優秀警員,亦只是「受薪的前警員,將工作做好」,案發時知法犯法,其行為已令公眾對警隊信心大受打擊,尤其當時正值警隊形象頗受爭議之際。
女友不願向外講被告職業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引述被告精神報告指出,因為2019年社會事件,連女友都不願向外透露被告任職警員,才令他大受壓力,以偷拍裙底紓解壓力。事後被告坦認過錯,明白將失去自己喜愛的工作,主動接受心理輔導;根據感化官進一步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仍需接受輔導,感化官亦接納他做社會服務的判決,因此裁判官決定撤銷感化令,改判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繼續接受精神或心理輔導,以及參加社區活動項目。
案情稱,去年5月24日下午約1時半,5名警員在港鐵中環站巡邏,其中一人發現被告尾隨一名女子,在乘扶手電梯時,看到被告手持手機,放在事主裙底下方;另一警員遂在出口處攔截被告,被告情緒激動又試圖逃跑,終被警員制服。
【案件編號:ESCC18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