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廉署告發同事擅取食物樣本 認部分說法虛構 認罪食安督察頂證 自稱「一半是臥底」
【明報專訊】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衛生督察涉於2022年至2023年,串謀盜竊用作輻射水平檢測的食物樣本,其中4人不認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與其他被告同組的控方證人蔡洪階在辯方盤問下承認向廉署告發同事擅取食物樣本,並自稱「一半臥底,一半被調查」。蔡曾對廉署人員說,有女同事狡猾,被調查時或會棄置樣本或自稱被非禮,他在庭上承認虛構。
承認向廉署發逾20封電郵投訴
稱懷疑上司或曾同向廉署舉報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歲)、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劉承軒(35歲)、李俊禧(37歲),均為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劉早前承認一項交替控罪,即盜竊罪。
代表陳映姍的大律師李澍桓昨盤問控方證人蔡洪階,李大狀指,蔡自稱是「被調查人士」,卻曾發20多封電郵予廉署人員,辯方質疑他其實是在向廉署調查員告發涉擅取食物樣本的同事。蔡承認曾投訴,但不知自己是否首名投訴者,並懷疑其上司高級衛生督察劉巧君或也有向廉署投訴,他稱:「我點知會唔會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點知係咪劉巧君自己報鷛G署。」
官問「另一半」 被告:被調查人士囉
李問他是否覺得自己是臥底,他回答說「一半係臥底」,主審裁判官王證瑜問蔡,他認為自己一半是臥底,那麼另一半是什麼?。他?回應,「??被調查人士囉」。
辯方續稱,蔡曾對廉署人員說,陳映姍為人狡猾,被調查時或會吩咐其丈夫棄置證物,質疑上述情節是蔡自行想像,蔡表示同意。辯方續稱,蔡又向廉署人員批評余鳳珍「不是簡單的人」,被調查時或會自稱遭人非禮,辯方質疑這也是蔡的幻想,蔡同意屬虛構。
蔡完成作供後,控方舉證完畢,辯方不中段陳辭,王官裁定本案表證成立;4名被告均表示不出庭自辯及不傳證人。案件押後至6月25日控辯雙方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WKCC 269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