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212天撤控 民企老闆索賠1000萬
[2025.05.13] 發表
由競爭對手報案引發,內地民企老闆范海生因涉嫌假冒專利罪,在2021年失去人身自由212天。去年7月,該案在重審一審期間,檢方以「本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決定對范海生不予起訴。
日前,范海生的律師向瀋陽高新區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共計申請國家賠償1029.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其中要求賠償財產損失1000萬元。
此外,范海生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禮道歉。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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