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蔡天鳳前夫潛逃??兩人妨司法罪成 下周五判刑 官:通訊提「非法過境」應知正逃捕
【明報專訊】譚仔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被殺案,網紅潘巧賢(Irene)和遊艇公司職員林舜涉協助蔡天鳳前夫鄺港智租船潛逃澳門,兩人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稱無法肯定兩被告知悉他們協助的人為鄺港智,惟他們的通訊紀錄提及「非法過境」等字眼,應能合理地預期租船者或正逃避警方追捕,裁定兩人罪成。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被告,並讓辯方準備進一步求情,其間兩被告還押候判。
被告分別為林舜(42歲)及潘巧賢(30歲),各否認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即於2023年2月24至25日串謀女子Ivy(涉案者盧曉虹),協助有可能涉及司法程序的男子Alex,緊急及秘密地經由非入境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港。
潘巧賢起疑沒退群 不信僅傳話
裁判官陳志輝歸納證供指出,潘巧賢於審訊供稱,她的朋友盧曉虹曾就租船前往澳門聯絡潘,之後潘就此接觸林舜,最終3人開設信息群組;潘表示無份討論租船,稱從林舜知悉租船費由3萬元變為30萬元後覺得「有古怪」。陳官提及,沒在審訊作供的林舜和潘巧賢之間的通訊紀錄,提到「非法過境」、「可能有水警扣船」及「越快越好」等內容。
陳官分析,從相關通訊紀錄可見,潘巧賢不可能不知涉案船將會不經當局的管制站離港,批評潘作供時掩飾對租船安排的認知。陳官續指出,潘對事件起疑後「從來沒有即時退出群組」,並繼續參與對話,亦因覺得事件「好有問題」而沒向父親尋求協助。陳官不信納潘在事件僅擔當「傳話者」角色,質疑她沒向法庭說出真相,拒絕接納她的證供。
難肯定兩人知租船者身分 無礙案情
至於林舜,陳官指出,林舜亦明顯知道租船者是循非法途徑離開,並在案中安排船及聯絡船家。陳官總結稱,從證供可見,林舜和潘巧賢協助租船者緊急及秘密地離港,兩人亦應能合理地預期該人或要逃避警方追捕,認為兩被告和盧曉虹必然達成串謀協議,並具犯罪意圖。另外,陳官提到,根據證供,法庭無法肯定兩被告知悉控罪提及的Alex即鄺港智,惟這不影響控方案情,終裁定兩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CCC 11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