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婦誤殺子 報告倡判醫院令 官質疑早離小欖 追問理據
【明報專訊】一名患重度抑鬱的女子2021年誕下男嬰,男嬰需定期接受物理治療,翌年女子疑不堪照顧壓力,在元朗水邊圍h住所燒炭,打算與兒子一同自盡,最終她獲救子亡。女子早前基於「減責神志失常」承認誤殺罪。案件原定昨日高院判刑,法官關注被告已由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下稱小欖)轉介至大欖女懲教所(下稱大欖)還押,但報告顯示她仍需接受治療,要求醫生再次確認被告情G及交代建議原因,押後周二(24日)判刑。
被告譚慧敏(現年45歲)原被控於2022年5月28日謀殺16個月大的兒子,早前基於「減責神志失常」承認誤殺罪;法庭上次押後案件以索取被告的精神和感化報告。法官張慧玲甫開庭表示,被告2022年6月曾入住小欖,前年4月被轉介至大欖,反映其情G趨向穩定,但現時又獲建議接受住院式治療,對被告的報告頗「驚訝」。
官稱傾向感化 押後判刑
控方確認精神科醫生評估被告需接受住院式治療至少9個月,稱被告曾入住小欖,但尚未適合重投社會,建議可在青山醫院執行醫院令。
張官認為醫生有需要在報告中指明被告應送往哪堭筐治療以及相關原因,又稱傾向判處感化令,但前提是被告的精神穩定,決定再度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HCCC 3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