箍頸案 法醫:事主頸傷長督H併發肺炎致死
【明報專訊】的士司機疑遭警員箍頸,癱瘓後不治,死因研訊昨日繼續。伊利沙白醫院骨科醫生供稱,事主入院後上肢仍能做平移動作,但醫學上已屬四肢癱瘓,而事主或因有譫妄症狀而未能對醫護說自己頸痛。法醫則指出,事主因頸傷長期臥H,併發支氣管肺炎致死,惟未能確定頸傷?是否由事發日的「襲擊」引致。
未能確定頸傷當日「襲擊」所致
事主陳輝旺2012年11月11日在西隧收費亭與乘客爭執後被捕,同年12月12日離世,終年65歲。伊利沙伯醫院時任骨科醫生黃振江供稱,事主於同年11月13日、即入院第三天,括約肌已完全失去功能,在醫學上被定義為四肢癱瘓,但上肢仍可能有活動能力。
醫生:或因譫妄難辨疼痛位置
代表被指箍頸警員林偉榮的大律師謝祿英稱,黃振江本來同意像事主般頸椎關節移位的人會有即時痛楚,之後卻刻意舉出醉酒等例外情G,質疑黃已有既定結論;黃不同意。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馮國礎問黃,事主對醫護說其他身體部位痛但沒說頸痛,若他有譫妄,是否仍有能力分辨痛楚位置;黃表示「未必會」。
法醫:頸傷「機械性力量」造成
衛生署法醫科顧問醫生高永富稱,事主死因是由細菌引起的支氣管肺炎,屬因頸傷後長期臥H引起的併發症;事主患缺血性心臟病,亦加速其死亡。高撰寫的解剖報告指出,事主頸椎第5至6節的結締組織破損,但因他生前已接受復原治療,不能確定關節移位情G,其頸椎第4至7節有脊髓腫脹及壞死,導致四肢癱瘓。
報告提及,事主當日與警員糾纏後,無力站立並跌在地上,惟高未能確定事主頸傷是否由當日的「襲擊」引致。家屬方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提問下,高稱事發經過的資料由警方提供,而他看過事主「被警員秤上車」的閉路電視片段。陪審團問道,高所稱事主頸傷屬「創傷性」是什麼意思,高解釋傷勢由「機械性力量」造成,例如拉扯力及「拳頭打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477/13】
明報記者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