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國企第一貪」李愛慶判死緩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昨日裁定北京首創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愛慶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罪名成立,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現年65歲的李愛慶曾先後任北京國資公司、首創集團「一把手」長達18年,該京城兩大國企,在北京經濟領域具有舉足輕重的分量。2021年7月,李愛慶卸任首創董事長一年多後被查。他到案後,曾在他權力照拂下的兒子、哥哥、侄子甚至司機都因涉案,同步接受調查。
北京市紀委監委早前通報開除李愛慶黨籍、公職時稱,李愛慶參加迷信活動,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搞權色交易,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等。
中紀委曾刊文披露,李愛慶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民營企業主賄賂2億餘元,是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北京市監委查獲的受賄數額最大的案件,被稱為「京城國企第一貪」。北京市曾召開全市「以案為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播放警示教育片《「一霸手」的末路》,揭示了李愛慶從「一把手」淪為「一霸手」腐化墮落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