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稱「遲來公道」 的士業盼網約車設限額
【明報專訊】由於一直未有Uber司機申請到「出租汽車許可證」,Uber網約車被視為非法白牌車,但隨茖潀WUber司機昨日司法覆核勝訴,交通審裁處需重新考慮發牌,局面或會扭轉。政府原已計劃今年內推出規管網約車立法框架,有立法會議員稱判決有象徵意義,相信將來有正式網約車政策,容許網約車取得許可。Uber則樂見兩司機勝訴,稱是次司法覆核標誌香港交通政策邁向現代化重要一步,支援司機生計及滿足大眾出行需求,期望未來網約車規管框架亦能優先考慮安全及公眾利益,讓過去一年在Uber平台逾3萬名網約司機能繼續靈活掙取收入。
Uber:交通政策重要一步
實政圓桌田北辰指出,此案糾纏多年,政府一直未規管Uber,態度較消極,致申請許可證基本是「不可能任務」,現在時移世易,今次結果是「遲來的公道」,有象徵意義。他相信政府會制定另一正式網約車政策,今次案中「出租汽車許可證」的處理屆時或「無咁重要」。
商會冀新制列明什麼車可獲牌
智慧出行聯合商會主席周國強稱,出租汽車許可證設1500個名額上限,據他了解現仍有餘額,業界歡迎所有人合法地取得該牌照經營業務,但因政府已預告規管網約車,相信未來Uber等網約車不是再循「出租汽車許可證」規管,而是有另一牌照制度。周重申,業界不反對網約車合法化,只是不希望見網約車獲發牌後的士司機收入減少,冀新制度會「有規有矩」列明什麼車輛可獲發牌,網約平台有何法律責任規管旗下車輛。
汽總的士司機分會副主任梁達壯相信,未來網約車規管框架會承接昨日裁決,形容業界早有心理準備網約車可合法化,只是期望合法網約車數量會有上限,少於現有1.8萬輛的士,以免影響的士生意。梁稱,的士司機也只是「搵食」,若私家車可獲發牌合法經營,不排除有的士司機衡量成本後投資買車轉當網約車司機;又說若政府容許租私家車做網約司機,對司機而言更只是由「租的士變租私家車開工」,分別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