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二案完成結案陳辭 法官明起引導陪審團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策劃3次爆炸,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辭稱,控方訴諸道德,認為第七被告何培欣明知同案被告何卓為可能做犯法事,應加以阻止的要求苛刻,何培欣沒有法律責任這樣做,且這對當時曖昧中的二人,「關係好似變鷞黈a律師咁」。對於控方引述的通訊例子,辯方形容是「事後孔明」,「無窮無盡在雞蛋堿D骨頭」。控辯雙方結束21天結案陳辭,法官周五開始引導陪審團。
辯:第七被告沒法律責任勸止
據控方案情,第七被告何培欣案發時是首被告何卓為的女友,對話紀錄顯示她對爆炸案知情,曾在通訊群組做文宣工作,後在男友安排下擔當哨兵。何培欣亦被指替男友保管硫磺、與金主聯絡和處理現金,二人達成串謀協議,當她得知男友涉案沒有叫停對方。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昨續就何培欣的角色陳辭,引述信息指用戶「五飛」(即何卓為)曾稱「當初協議每次放完鶩茪H下個月再做」,用戶「珀斯光輝」(即何培欣)回覆時叫對方「休息鵅v;當五飛稱「個蛋糕remote壞 一路煩緊星期二d洁v,「珀斯光輝」又問「點樣壞?」等。辯方重申陪審團不應抽離感情脈絡考慮,當時二人仍曖昧,何培欣不會「硬橋硬馬」勸退對方,相反「休息鵅v較婉轉,她更有可能應酬對方展現的失落情緒。
辯方指何卓為曾發信息稱「唔想將你拖入呢d洁v,欲將何培欣排除在串謀協議外,何培欣手機被警方檢取時沒有開啟「九十二籤」群組通知,對行動根本無興趣,控方忽視此點,高估其參與程度,「呢個錯係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另一方面,辯方稱案中無證據顯示何培欣負責文宣,控方結案時才回頭堆砌角色,可見證據薄弱;而她「做哨」僅假裝參與。辯方最後以跑馬比喻何培欣的參與,指「珀斯光輝」從無「入閘」,「何來跑過終點?」
第八被告律師:看資訊不能推斷製彈
就案中唯一無被控《反恐條例》下控罪的第八被告周皓文,代表大律師麥健明指周面對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他警誡下稱「有睇過整炸彈資訊,但我冇整過同放過炸彈」,不應單憑他承認看過相關資訊便推斷必然有意圖製造炸藥;亦無證據顯示周出入涉案單位,是為交流製造炸彈事宜。至於其單位搜出的化學品、3D打印機等,辯方稱周與家人同住,物品不一定屬於他。
【案件編號:HCCC 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