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報女擁私樓遭收公屋 六旬婦司法覆核敗訴

[2025.08.16] 發表

【明報專訊】六旬婦人與女兒入住葵芳h單位多年。去年房委會揭發女兒名下擁有一個私人物業,違反「富戶政策」,勒令收回公屋,其後上訴委員會駁回母女的上訴。婦人早前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法官昨頒下判辭,裁定申請人敗訴並須付訟費,更指申請人明知女兒婚後搬出單位,仍申報為合資格租戶,女兒積極維持假象,自稱未婚。女兒一方面向稅局自稱是真正業主,卻又向房委會稱是掛名業主,兩者互相矛盾,同時相信兩母女對未申報一事知情,認為房委會決定並無不當。

女婚後遷出仍申報未婚

司法覆核的申請人為麥麗華(現66歲);擬答辯人為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房屋),申請人的女兒張嘉欣列明利害關係方。根據判辭,麥與女兒張嘉欣2005年入住葵芳h。2009年,張結婚及搬出單位,但仍保留戶籍。房署2015年曾考慮將母女調遷細單位,但張報稱未婚。張2019年購入一個私人物業,其後在2020至2024年間三度申報沒有擁有住宅物業,至去年被揭虛假申報,房署決定終止租約。

事後母女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聲稱張是該物業的受託人,實益擁有人是張的丈夫,如此安排是為規避「非首置」的丈夫需支付的額外印花稅。惟上訴委員會於聆訊指出,張未能提供法律文件以佐證說法,故駁回上訴。

向房委稱掛名向稅局稱業主 官指矛盾

判辭指出,其後麥提出司法覆核,理由是上訴委員會錯誤裁定張不是代夫持有物業,且麥對於張虛報資產一事並不知情。法官高浩文認為上述理由並非合理且可供爭辯,指申報目的是為合理分配公屋資源,而申報表已清楚列明要求;雖然麥稱該物業用作投資,並非女兒的婚姻財產,但高官指該物業被出租,張能夠從丈夫身上享受租金得益。法官駁回司法覆核的申請。

法官在考慮是否能施行酌情權時,提及母女申報時,示意兩人仍是合資格租戶。惟實際上,張早年搬到丈夫名下的私人物業居住,不再具有住公屋資格,更積極維持假象,包括報稱未婚。法官稱,假如麥在司法覆核獲勝,法庭也決不施行酌情權。法庭另頒令申請人須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L 1033/25】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立法會《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委員會早前邀請各界提交意見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去信立法會回應,提及逾萬份意見書中,約八成屬... 詳情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策劃3次爆炸。法官昨在高院開始引導陪審團,提醒陪審團勿受情感影響判決,亦不能就首被告參與20... 詳情
7月長途地區旅客按年增兩成 業界歸因體育盛事
【明報專訊】旅遊發展局昨日公布7月旅客數據,全月錄得439萬人次訪港,按年增加12%;其中長途地區市場增長最顯著,按年增逾兩成,達26.3萬... 詳情
藝發局選舉13人逐10席委員 7席無競爭
【明報專訊】藝術發展局現屆共27名委員今年底結束3年任期,當中10席由不同藝術範疇從業員投票選出,再交特首考慮委任。換屆選舉提名期上周五結束... 詳情
蔡淑梅免針紙案 控方擬呈2016網片 辯:審判被告政治取態
【明報專訊】西醫蔡淑梅涉以「疫苗恐懼症」為由濫發「免針紙」,被控17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另跟丈夫面臨洗黑錢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要求...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5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