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截車傳大麻味 後座男突向警開火
多倫多警9槍轟斃16歲少年 SIU報告:合法開槍無刑責
【明報專訊】安省特別調查組(SIU)證實,兩名多倫多警員在北約克一次槍擊事件中並無不法行為。該事件涉及兩方駁火,導致一名16歲少年身中9槍死亡。
事發於今年4月20日晚間,當時這兩名警員在西雪柏西路(Sheppard Avenue West)與巴特士街(Bathurst Street)附近進行例行交通攔檢,攔下一輛因缺少前車牌的紅色Infiniti雙門跑車。
SIU表示,多倫多警方攔下這輛車時,車內共有6人。
女乘客稱不知車內有武器
由警方隨身攝錄機畫面顯示,一名警員首先詢問坐在後座的一名年輕女子,其中一名乘客是否是她的男朋友。報告指出,車內散發出「大麻氣味」,促使多倫多警員要求車內人員下車配合調查。
警員隨後扳動前座乘客座椅的閂鎖,將座椅向前折疊,以便讓後座乘客下車。當被問及車內是否藏有武器時,SIU表示,其中一名女乘客告訴警方:「我不知道。」
不久後,一名坐在後座的男性探身向前,掏出一把半自動手槍朝警員開火。這名警員立刻後退,同時朝車輛連開數槍,並大喊:「有槍,有槍,有槍。」
SIU表示,雙方駁火後,一名警員查看後座,發現一名男乘客中槍。他檢查了這名16歲少年的脈搏,並試圖將他從後座拉出。
據SIU說法,這名少年左腿有血[,右大腿有槍傷,一名警員隨即用止血帶包紮他的腿部。
SIU的報告顯示,物證顯示紅色Infiniti的引擎蓋、深色後車窗及兩塊擋風玻璃上都有多處明顯彈孔。報告指出,這輛車總共有22處彈痕。
除了這名16歲少年外,沒有其他人在駁火中受傷。SIU證實,這名少年翌日於醫院死亡。驗屍結果顯示,這名少年死於頭部後方的4處槍傷,腰部以下也有5處槍傷。
SIU主任:開槍次數值得檢視
SIU主任馬蒂諾(Joseph Martino)承認,這名少年當晚的傷勢「是由多倫多警員所致」,但他得出結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一名警員與這名16歲少年的死亡有刑事犯罪關聯。
他還表示,對多倫多警員使用「防禦性武力」感到滿意,他們在駁火中總共開了24至27 槍。
馬蒂諾寫道:「警員有充分理由相信該少年會繼續開槍,事實上他也這麼做了。」「如果警員想要自保,當時就需要立即將該少年制伏,而除了槍械的制止力之外,沒有其他辦法能達到這個效果。」
馬蒂諾表示,雖然開槍的次數「值得檢視」,但「值得注意的是」,警員並未胡亂開槍,因此他確認警員並無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