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回家遇肇事逃逸 女生沒犯錯索賠被拒
【明報專訊】賓頓市20歲大學生唐納森(Makayah Donaldson)在回家途中﹐汽車被一部高速行駛的開篷小貨車撞上,造成嚴重損毀。肇事機卻在意外後不顧而去﹐當唐納森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時才發現,由於自己沒有購買碰撞保險,必須自行承擔車輛報廢的損失。
因為沒購買碰撞保險
事發在6月某夜晚,她從朋友家駕車回家時被撞。唐納森說﹕「我當時時速30公里,他開到100公里,這一撞非常嚴重,因為他的速度太快了。」事後﹐肇事司機不顧而去。
她駕駛的是一輛2008年的日產Versa,價值6,500元。雖然保險公司belairdirect認定事故責任不在她,但由於肇事司機逃逸且唐納森未購買碰撞保險,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唐納森說﹕「保險公司說﹐因我沒有記下對方車牌號碼,所以不給賠。但對方根本沒停下,我根本沒有機會去記下車牌。現在,我得自己付拖車費,還得買新車。」
保險局表示﹕「由於肇事司機未被識別,『無過錯保險』原則不適用。因為當事人沒有購買碰撞險,保險公司無法賠付損失,因為沒有可依照的保障範圍。」
唐納森則認為,警方在尋找肇事司機方面做得不夠,她理應獲得賠償。